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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加大培训物业“管家”

    2011今年,乌鲁木齐确定的12个方面100件实事中,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是一大方面 。 

    其中,消灭无人管小区是重要内容。目前,针对这一内容的各项工作已经起步,并且有序开展 ,而将于6月1日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 ,也将为其提供法律依据 。

    各区完成方案制定

    日前,继市物业监管部门结束了对各区物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 ,4月29日 ,市物业监管部门对各街道、社区物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也已结束 。这是首府消灭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其中一步。

    根据100件实事的目标,今年将对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院落,实行街办 、社区先行代管,逐步组建物业公司 ;对无人管理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 。将在全市各居民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

    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说 ,2010年底,天山区 、沙依巴克区、原新市区 、水磨沟区、米东区 、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1131个。小区无人管,其治安环境、卫生环境 、人员居住情况的掌握都成了问题。

    为落实解决这一问题 ,据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督察,目前 ,各区县已经制定了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代管方案,以及在无业主委员会小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方案 。王玉良说,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目标没有问题。

    据悉,对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 、院落,实行街办、社区先行代管 ,此前,首府部分无人管小区已有所尝试。

    多年来没有物业的宁坤巷6号院,2009年,社区介入小区管理,并组织全体居民投票选举了业委会委员。至此,小区开始一点一点的变化。坏了的小区大门修好了 ,小区配备了保安  ,楼道安装了灯泡,院子也有人打扫了……

    下月起将有法可依

    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除了是今年改善民生的任务之一,自今年6月1日《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将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常态化管理。

    王玉良介绍 ,首府无物业管理小区主要是老旧住宅区 。即将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内容,全部是关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内容。除了规定其管理模式 ,也对其改造、整治进行了规定。

    旧住宅区实施综合改造前应当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落实改造管理方案,签订管理规约 。

    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后 ,相关业主应当主动参与日常管理并承担卫生清洁等费用 。旧住宅区内的道路、绿化和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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