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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黄姨拒交物管费3年 与物管公司对簿公堂

  家住吉大莲花社区的黄姨,因不满物管的收费标准,连续三年拒交物管费,因此与物管公司对簿公堂 。55岁的黄姨从未学过法律 ,但她坚称自己是依法办事,希望通过官司调整十年前制定的物管收费标准。
  黄姨家住吉大景山一号,自20085月收楼以来,拒绝缴纳2 .8/平方米的物管费、公摊水电费等 ,三年来总计欠费约2万元。因此于去年被物管公司起诉,双方对簿公堂。黄姨拒交物管费的理由是 :开发商未按售楼前的约定建设会所  、游泳池等设施,而收费标准却高于珠海物价局2001年出台的收费标准 。她认为,按景山一号目前提供的设施,收费额度应该在2/平方米以下。物管公司则表示,公司是按照经营成本制定收费标准的 ,且珠海的物管费标准为十年前制定 ,根本不适合当前的经济水平。
  和黄姨一起拒缴物管费的还有小区的其他50余户业主。物管公司因此把黄姨告上公堂 ,黄姨说,她争理不争钱 ,不怕打官司,如今 ,曾在某银行工会任职的黄姨开始研读法律条款 ,计算物管公司要求赔款项目。在一审中,成功驳回物管公司要求其支付的非合理水电费 ,2万元欠费如今仅需按判决交纳7000余元物管费。
  黄姨告诉记者 ,经济上的补偿不是目的 ,她希望市民能坚定维权意识,而行政部门在制定物价标准时,能从实际出发且严格监督各单位执行 ,真正保护到市民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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